湖北省实现公司注销“一网”服务
公司注销便利度再提升,只需登录湖北省政府服务网建立的公司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即可“一网”办结注销相关手续。8月6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推出5项措施,促进公司“新陈代谢”,提速解决“注销难”问题。
减少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司,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申请一般注销的公司,只需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公司清税信息的,不再收取公司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拓展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压缩时间。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将公司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届满后30天(自然日)内,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建容错机制。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存在“被列入公司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应当允许公司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公司,登记机关在公司补正后可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推广“一网”。引导推广公司使用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建立的公司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公司登录公司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即可“一网”办结注销相关手续。(记者 吴文娟、通讯员 向悬峰)